陸客帶300萬來「開公司」超額入境 270萬遭沒收飛了

▲劉姓陸客攜帶超額美金入境,9萬美元現金都被沒入國庫。(圖/記者林昱均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關務臺北關28日在桃園機場查獲一名中國籍劉姓旅客,攜帶10萬元美金(約新臺幣301萬)未申報,因此扣除1萬美金髮還後,其餘9萬元依法沒入。劉姓旅客自稱這筆錢是要用來開公司,不清楚入境攜帶外幣規定,相當懊惱。

關務署表示,劉姓旅客28日下午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班機哈爾濱飛抵桃園機場,沒有經過口頭書面申報,就攜帶超額10萬美元現金從免申報櫃檯入境。臺北關人員清點後,除了發還依法免申報的1萬元之外,其餘9萬(約新臺幣271萬)均依法沒入。

劉姓男子自稱,這筆錢主要是用於來臺開公司,但不清楚攜帶外幣入境的規定,讓他相當懊惱。臺北關提醒,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民衆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或是新臺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避免遭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