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船長射殺海盜 一審遭重判26年

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代理船長汪峰裕,於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揮武裝保全持槍對4名索馬利亞海盜掃射,高雄地院29日依殺人重罪判處汪峰裕2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於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揮武裝保全持槍對4名索馬利亞海盜掃射,殘忍影片外流後,引起國際各界關注,高雄地院29日依殺人重罪判處汪峰裕2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2014年8月Youtube網路頻道流傳一段駭人聽聞的影片,標題爲「斐濟船員遭槍殺?這影片是真的還假的?」,畫面中有4位皮膚黝黑的男子海中緊抓着殘破的小艇載浮載沉,周圍數艘圍觀船隻非但沒伸出援手,還有人無情持槍對4男進行掃射,屍體鮮血染紅海水中漂浮,手段相當兇殘,時不時還可聽見拍攝者的嘻笑聲。

由於畫面中有拍到一艘圍觀船隻上漆有「安全第一」、「春億217號」等中文字樣,影片中也不時傳出講中文的嘻笑聲和怒斥聲,經國際刑警組織轉交臺灣檢警調查後發現,春億217號漁船並非涉案船隻,只是一旁圍觀船隻,而是大陸籍汪峰裕下令槍殺4名黑人男子。

由於汪峰裕非我國公民且從沒來臺說明案件經過,檢方2017年發佈通緝,因爲汪並不知道自己遭到通緝,去年8月開着塞席爾共和國籍漁船進入高雄港補時,遭移民署、海巡人員逮獲歸案,高雄地院29日依4條殺人罪判處汪峰裕各13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6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