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稱幫討回損失 詐團連環計再騙女大生10萬

刑事局表示,警察不會電話通知可領回詐騙款項民衆一定要小心謹慎。(刑事局提供)

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發現,詐騙集團手法持續精進,假借退還曾遭詐騙款項爲由,對已遭詐騙的被害人再施以詐術,不僅造成民衆財產損失,更造成民衆因二度被騙而心靈受創,手段可惡至極高雄戴姓女大生就被詐團剝好幾層皮,被以幫助討回損失,又騙走她10萬元。

警方表示,本月初高雄市20歲戴姓女大學生接到詐團假冒的網路偵查員女警來電,先詢問戴女是否曾遭到詐騙,戴女因確實曾遭詐騙,便如實回答。假女警表示因已抓到詐騙車手經查其詐騙紀錄,得知戴女是被害人之一,故來電通知可將之前遭詐騙款項領回,並可協助聯繫銀行客服,進行後續退款。

數分鐘後,戴女即接獲詐團假冒的銀行客服人員來電,表示爲確認戴女爲遭詐帳號開立者,要求先匯新臺幣5萬0001元的款項作爲「驗證」,若確認無誤,就會將之前遭詐款項連同此筆驗證款項一併匯回。戴女不疑有他,按指示匯出。

詐騙集團見戴女配合度高,食髓知味,客服又再指示匯款,作爲「雙重確認」,戴女雖存疑,仍依指示匯款,事後再也沒接到任何網路偵查員或銀行客服來電,向165諮詢,才知又被騙,總共損失10萬0002元。

無獨有偶,高雄另名22歲李姓女子,月初同樣接獲聲稱警方來電,因李女11月時與哥哥網路購買手機遭詐2萬5000元並報案,接獲詐團假冒的警方來電便信以爲真。假警察向李女表示查到其與哥哥遭詐騙的款項,將由銀行人員聯絡退款事宜

行員告知李女1組「系統代號」與「密碼」,實際上所謂的系統代號,根本爲「銀行代碼欄位,所謂密碼,則是「轉帳金額」欄位,李女完全聽從指示輸入「系統代號」與「密碼」,竟連續於ATM匯款4筆、網銀轉帳7筆。總共遭詐金額高達43萬餘元。

警方呼籲,如曾遭受詐騙損失財產,案件必經訴訟程序,遭騙金額更不可能由警方片面透過電話通知退款,或由銀行行員甚至客服直接指導操作ATM或網路銀行完成退款。詐騙話術變化多端,民衆一定要小心謹慎,以免二次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