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轟斃4海盜 陸籍船長囚26年
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揮武裝保全槍殺4名海盜,一審被依4個殺人重罪判26年,高雄高分院18日駁回汪男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籍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揮武裝保全槍殺4名海上漂浮、求饒的索馬利亞海盜,殘忍影片引起國際關注,一審依4個殺人罪重判汪男有期徒刑26年。汪不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18日駁回上訴,仍判刑26年。本案還可上訴。
2014年8月Youtube網路頻道上,流傳一段駭人聽聞的影片,標題爲「斐濟船員遭槍殺?這影片是真的還假的?」畫面中有4位皮膚黝黑的男子在海中緊抓着殘破的小艇載浮載沉,周圍數艘圍觀的船隻非但沒伸出援手,還有人無情持槍對4男掃射,屍體在鮮血染紅的海水中漂浮,手段相當兇殘,不時還可聽見拍攝者的嘻笑聲。
由於畫面中拍到一艘圍觀船隻上漆有「安全第一」、「春億217號」等中文字樣,影片中也不時傳出講中文的嘻笑聲和怒斥聲,經國際刑警組織轉交臺灣檢警調查後發現,春億217號漁船並非涉案船隻,只是在一旁圍觀,下令槍殺4名黑人男子疑似爲「屏新101號」大陸籍船長汪峰裕。
由於汪男非我國公民,且從未來臺說明案件經過,檢方2017年發佈通緝,前年8月汪峰裕開着塞席爾共和國籍漁船進入高雄港運補時,遭我方逮獲歸案。
一審時汪男強調是船東指使開槍,他只是正當防衛,血腥影片疑刻意栽贓。汪還希望申請刑事局鑑定影片是否經過剪輯或變造及鑑定聲紋。但合議庭查出,當時船上只有汪男及其叔叔會講中文,且只有汪掌握開槍權力,移工也指認船上廣播「開槍」就是汪的聲音。
合議庭認爲,當時4名海盜緊抓翻船的浮木,並沒有武力威脅,汪下令開槍射殺已涉及不正當防衛,依4個殺人罪各判13年徒刑,合併執行26年,案經上訴二審,昨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