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2018年起進口嬰幼配方奶粉須獲註冊證
中國財政部13日公告:根據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現就「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有關商品備註說明如下:
一、關於「配方奶粉」備註中「按照食品安全法應當註冊而未註冊的除外」。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大陸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註冊。由於「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仍在制定過程中,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產品的配方註冊證書。
從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國大陸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透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屆時,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名單,將在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對外公佈。
二、關於化妝品備註中「首次進口的化妝品除外」。「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必須獲得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發的化妝品許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爲備案憑證)。根據上述規定,今後透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化妝品,應當是按照相關規定取得許可批件(包括備案憑證,下同)的產品。
目前,已獲得進口許可批件的化妝品數量力達到13.6萬多種,具體名單在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資料查詢」欄目「進口化妝品」資料庫中對外公佈,涵蓋絕大部分國際知名品牌和主流產品,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可以選購到品牌、品類範圍足夠豐富的化妝品。
下一步,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充分考慮電商發展實際,加強對上述政策的調查,完善配套監管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跨境電商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