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創辦人李世聰妻 7年搬走2100萬善款買精品 百萬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之妻劉萍被控侵佔龍巖、福澤基金會款項私用,劉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後,檢察官諭令以100萬元交保。(張孝義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涉嫌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龍巖及福澤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私用,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等處,晚間並將劉萍移送北檢覆訊後,劉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諭令以100萬元交保。

於李世聰則以健康理由請假,檢調確認李的身體狀況後,決定準假再擇期傳喚到案。

檢調發現,李世聰、劉萍夫婦利用能夠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機會,將龍巖公司的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分次轉到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再轉到李、劉的帳戶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併購買精品,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

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

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佔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僞造文書、公益侵佔等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