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弊案科管局求償 阿扁不用賠

中央社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龍潭購地弊案,向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21日以科管局未受損害,判決科管局敗訴。

陳水扁今天出庭聆判,扁委任律師洪貴參轉述表示,陳水扁對判決結果不意外,也對法院判決感到欣慰。科管局委任律師葉恕宏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上訴理由

科管局指控陳水扁任職總統期間,要求科管局購買龍潭工業區土地賣地達裕公司負責人辜成允爲解決財務危機,付新臺幣4億元佣金扁珍。事後科管局卻 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且辜成允將佣金計入成本估價,導致科管局多付4億元。

法官參酌科管局所證據後認爲,扁珍等人未參與龍潭購地的議價過程,而是交由承辦人員與達裕公司議價。最後購地成交價,經立法院刪除部分預算後,比當 初契約價格低了10億元,難以證明科管局的購地成本因佣金而增加4億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