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二次開庭 京東:個人行爲 與公司無關

(原標題:劉強東案二次開庭 京東:個人行爲 與公司無關)

1月28日,劉強東案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事法庭開展第二次庭審,本次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左右,主要爭論焦點在於:京東對劉強東涉嫌襲擊行爲是否有連帶責任。

京東認爲劉強東的涉嫌襲擊行爲屬於劉強東的個人行爲,與公司無關,要求法官判決解除針對他們的起訴。

原告律師認爲,劉強東在涉嫌襲擊時,運用了公司資源,屬於職務行爲。同時,京東作爲公司,有預見劉強東該行爲可能造成對他人傷害的可能性,因此京東應該承擔責任。

據悉,法官會在90天內就京東律師的動議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