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存父母舞蹈學校致女童受傷 女孩父親:孩子仍然癱瘓
(原標題:劉浩存父母舞蹈學校致女童受傷被證實 女孩父親:孩子仍然癱瘓)
瀟湘晨報7月13日報道 近日,疑似“謀女郎”劉浩存父母的舞蹈培訓班因教學不當導致6歲女孩下肢完全癱瘓的消息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
7月12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找到了那次事件的裁判文書,引起糾紛的培訓班名叫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經營者是一對夫妻,時任吉林省輝南縣畜牧局科員的劉某光和時任輝南縣第五中學教師的呂某娟。
輝南縣農業農村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向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獨家證實,單位確實有劉某光這個人,他的確是劉浩存的父親,但不清楚劉某光現在還在不在單位任職。
此外,婷婷的父親也向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證實,舞蹈培訓班的經營者就是演員劉浩存的父母。“現在婷婷仍然是癱瘓狀態,每天都是母親接送她去上學。”
6歲女孩學舞蹈後殘疾
此次糾紛發生在2015年。
根據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2012年10月12日,時年6歲的婷婷在位於吉林輝南縣的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學習舞蹈。在做“下腰”動作時摔倒,後出現腿麻、腰痛症狀。當日,婷婷到輝南縣康達醫院就診,此後輾轉多家醫院救治,診斷爲脊髓損傷、無骨折脊髓脫位損傷、雙下肢完全癱。
經鑑定,婷婷的損傷情況已構成一級傷殘,已構成完全護理依賴,終身需依賴他人護理。
此事發生後,婷婷的父母將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的經營者呂某娟和劉某光訴至輝南縣人民法院,索賠215.9萬餘元。
在當時的庭審時,呂某娟和劉某光辯稱,劉某光是該學校原負責人,呂某娟是舞蹈教師,教學屬於職務行爲,二人均不應成爲本案適格被告。而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是在輝南縣民政局登記成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所以該學校應爲本案適格被告。
他們認爲,事發當日,二人無任何過錯,處理措施得當,在教學過程中及意外事故發生後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二人主觀上也沒有過錯,相關的舞蹈國家教科書及醫學教材均沒有“下腰會出現脊髓損傷”的記載,所以對婷婷受損害的後果根本無法預見。
一審法院認定,呂某娟和劉某光作爲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的經營者和實際出資人,在教授婷婷舞蹈時,應當知道婷婷作爲幼兒的生理特點和相關動作可能存在損害風險,但其在訓練“下腰”時,對上述動作可能造成10歲以下兒童脊椎損傷的危險性缺乏估計或估計不足,沒有采取預防和避免損害發生的相應措施,導致婷婷訓練時受傷。呂某娟和劉某光未盡到教育、管理和保護的法定義務,存在過錯,對婷婷的損害應承擔責任。
婷婷的父母作爲其法定監護人,應瞭解婷婷生長髮育等實際情況,應當預知舞蹈動作可能產生的風險,因此,婷婷的監護人也有過錯。綜合本案的實際情況,確定呂某娟和劉某光承擔70%責任。
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有經營資質,該學校應認定爲民辦非企業個體單位,業主和出資人爲劉某光,呂某娟是實際教授婷婷舞蹈的老師,二者既是夫妻,又是學校的實際經營者,故二人爲適格的被告。
一審判決呂某娟和劉某光賠償婷婷醫藥費等101.7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共計106.7萬元。
事發6年後女孩拿到賠償款
一審判決後,呂某娟和劉某光提起上訴。他們的上訴理由中有這樣一條:婷婷是脊髓損傷,並未進行手術治療,現病情已經穩定,處於康復治療階段,所以並不屬於危重病人,不存在咀嚼和營養吸收障礙,也不是植物人狀態,原審保護婷婷高達近40萬元的營養費數額過高。
吉林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人又提出再審申請,於2016年3月22日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受傷後的婷婷一家過得怎麼樣?
在幾份公開的文書裡,有一些這樣的表述:根據婷婷的住院病歷,她在住院治療脊髓損傷過程中,因下肢癱瘓失去知覺無法感知護理人員提供的熱水溫度曾被燙傷。
爲了治好婷婷,家人在婷婷無法痊癒的情況下爲求一絲治癒希望四處問醫,從吉林到北京。婷婷父母稱,在從吉林的醫院前往北京醫院求醫時,他們出院後直接出發,在車上待了一宿,達北京後又因醫院未收婷婷,又在醫院走廊打針待了一宿。
婷婷父母的求醫行爲,被呂某娟和劉某光認定爲惡意擴大損失。但法院認爲費用花銷符合客觀情理。
一份公開的結案通知書顯示,劉浩存父母與婷婷於2012發生的糾紛,一直到2018年,經過法院的執行後,婷婷一家纔拿到賠償款。通知書顯示,此案由婷婷提出申請後,於2018年12月25日執行完畢。
多方證實涉案培訓機構負責人確係劉浩存父母
2016年3月22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顯示,除了是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的經營者和實際出資人之外,呂某娟和劉某光還有別的身份。劉某光是輝南縣畜牧局的科員,呂某娟是輝南縣第五中學的教師。
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搜索發現,根據《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天眼查顯示,輝南縣新東曉藝術學校成立登記日期是2006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呂某豔,屬於社會組織,現已撤銷。
近日,網絡上的消息開始將劉某光和呂某娟二人與演員劉浩存關聯起來,稱劉浩存是二人的女兒。劉浩存出道後一直以清純形象示人,被稱爲“謀女郎”,搭檔易烊千璽廣受關注。
7月12日上午,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聯繫到輝南縣農村農業局的一名工作人員,他透露,單位的確有劉某光這個人,而且他的確是劉浩存的父親。“我們不熟,所以不曉得他現在還在不在單位。”
公開資料顯示,劉浩存出生於2000年5月20日(存在爭議,一說爲1998年出生),畢業於北京舞蹈學校。
2018年,13歲的婷婷拿到了賠償款,也是在這一年,劉浩存憑藉出演張藝謀導演的電影《一秒鐘》出道並走紅。
電影《一秒鐘》海報受傷女孩父親:還是癱瘓狀態,每天都會去上學
2016年11月20日,吉林梅河口市一家名爲小雨滴愛心協會的組織曾幫助過婷婷。當時的公開信息顯示,時年11歲的婷婷需要長年幫扶,因爲學習舞蹈,一個動作導致脊柱受傷,造成高位癱瘓。孩子非常願意學習,找學校必須有內部衛生間,她每天只學一上午,中午媽媽揹着她坐公交車回家。
7月12日上午,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聯繫到小雨滴愛心協會一名工作人員。“那次受傷雖然給婷婷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但是在她爸爸媽媽的陪伴照顧下,婷婷的性格開朗,聰明好學。”她透露,在協會工作人員幫助婷婷時,她的母親從事保險行業,因此每天可以靈活的陪伴婷婷,接送婷婷上下學,幫婷婷上廁所。婷婷也很懂事,學習成績還不錯。“後來他們家的條件改善了,拿到了賠償款,不需要我們再進行幫助了,聯繫就少了。”
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隨後聯繫到婷婷的父親。“婷婷現在還是癱瘓狀態,但她每天都會去上學。她媽媽把她送去學校後,中午再把她接回家。”婷婷父親也向記者證實,導致婷婷受傷的舞蹈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就是演員劉浩存的父母,但未對賠償一事進行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