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業者欠稅費逾2000萬元 士院裁準管收
胡姓男子販售靈骨塔塔位,卻欠繳營業稅、交通罰鍰等逾2000萬元。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6日拘提胡男到案,認定顯有資力卻不繳清,且未提清償方案,聲請管收穫法院裁準。
士林分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39年次的胡男在新北巿八里區經營多家公司,販售靈骨塔塔位,積欠營業稅罰鍰、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費、消防罰鍰、交通罰鍰高達113件,合計新臺幣2259萬餘元逾期未繳。
新聞稿指出,胡男自民國95年1月起,陸續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執行胡男名下財產,僅徵起211萬餘元。
士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深入調查,發現胡男實際掌控的帳戶自102起年至112年間金流逾上億元,匯入的資金旋即提領或轉匯,明顯胡男有相當資力但刻意規避執行。
士林分署6日上午持士林地方法院核發的拘票,將胡男拘提到案;胡男坦承經手上億資金,但辯稱僅是資金週轉,非實際擁有這麼多現金,目前各公司都沒生意,名下也無財產,每月僅能繳納3萬元。
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爲胡男已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的管收事由,且未提出合理清償方案,當天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已解送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