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多,25歲柳州仔約女孩吃夜宵,卻將對方帶到酒店強姦

(原標題:凌晨3點多,25歲柳州仔約女孩吃夜宵,卻將對方帶到酒店強姦

小編提醒各位女性朋友

出門在外要好好保護自己

交友要謹慎!

時刻保持清醒,提高防範意識

否則被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後果不堪設想啊

日前,中國檢察網公開了一起

強姦案案件起訴書

柳州男子曾某某

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柳州95後男子約女孩吃夜宵

卻將對方帶到酒店強姦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發佈

被告人曾某某,男,1995年出生

漢族,初中文化,無固定職業

戶籍所在地柳州市柳北區**路**巷**棟**號

(中國檢察網)

凌晨3點多

以吃宵夜爲由

通過暴力語言威脅

強行與黃某某發生性關係

(千庫網,已獲授權)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認爲:

被告人曾某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有自首、悔罪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綜上建議判處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個月。

被告人曾某某現羈押於南寧市第一看守所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凌晨3點多,還跟男生出去玩

小編只能說,這個女孩心真是太大了

這起案件也給大家提了個醒

希望各位女孩子以此警醒自己

好好愛惜自己,好好保護自己

內容來源:中國檢察網、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千庫網、部分配圖源於網絡版權原作者所有,柳州頭條(news0772)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