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座女只顧低頭滑手機 火車色男一路摸臀判40天

鄰座女只顧低頭手機火車色男一路摸臀判40天。(中時資料庫)

一名20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8日上午搭乘臺鐵自強號列車,見坐在左方女子頗有姿色,而且一路都在低頭滑手機,偷偷將手伸到她的座椅後方,一路撫摸隔鄰女客臀部女方在驚嚇之餘不動聲色,偷偷向列車長通報,並向警方報案陳男遭到鐵警傳喚到案,臺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陳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陳姓男子於民國109年10月8日上午10時30分許,搭乘臺灣鐵路第103次自強號列車第1車32號座位上,當列車行經臺南市東區路段時,竟看到隔鄰的女子,上車後就專心低頭滑手機,陳男突心生歹念,趁女方正使用手機未注意不及抗拒之際,將左手伸至女子座位後方,不斷的揉捏撫摸女方之臀部,以此方式對女子爲性騷擾。

女方當下感到驚嚇,但又不敢大聲喝止,於是想盡辦法閃躲,並趁着隙向列車長通報,同時也向臺鐵申訴處理,警方獲報後將陳男傳喚到案。

法官審理後認爲,陳男所爲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 項之性騷擾罪。審酌陳男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竟趁與告訴人同搭火車之機會,而對之爲性騷擾行爲,任意侵犯告訴人身體自主權,造成告訴人心理不安全感,但考量陳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並斟酌陳男並未有前科紀錄,因此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