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吃90元霸王豬腳堅持不還 法院判易科9萬能買1000份

▲男吃90元霸王豬腳堅持不付錢,被判3個月得易科9萬元。(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王姓男子雖然身上只有10元,但還是跑到小吃店點了一份90元豬腳,打算吃「霸王餐」,開溜的時候老闆娘叫住「先生你還沒付錢!」,但他也不願意想辦法解決,直言就是沒錢,事後遭警方逮捕,而基隆地院認爲王男並不是真的沒錢,但連90元都不願付,便依詐欺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

據判決書,50歲的王男去年7月間只帶了10元,就到新北市瑞芳區一家小吃店點了一份豬腳,開心地吃完後便想一走了之,被老闆娘發現後,他又辯稱有朋友急需他幫助,身上也只有10元沒辦法付帳,一副「就是不想負責的」樣子,氣得老闆娘報警逮人。

基隆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當時身上只有10元,沒錢付帳纔會騙老闆娘有朋友急需他幫助,雖然他在庭上法官承諾會還給老闆娘90元,但一直沒有兌現承諾、開庭也不來,被法官通緝後也一樣說要還也沒還,一直拖到法院宣判,最後法院認爲他毫無悔意,但又從商家境小康,便依詐欺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