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家人吵架情緒失控!莽男踹鄰居大門 法院判罰1000元
北市一名蘇姓男子,9月底上午10時許,在大安路突然抓狂,連續猛踹路旁民宅的大門及圍牆數腳,隨即離開現場,嚇住戶趕緊向警方報案。(翻攝畫面/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一名蘇姓男子,9月底上午10時許,在大安路突然抓狂,連續猛踹路旁民宅的大門及圍牆數腳,隨即離開現場,嚇住戶趕緊向警方報案。
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獲報後,發現當時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員或物品損傷,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莽男是住在附近的蘇姓男子,當天立即循線將蘇男帶回詢問。
蘇男表示,是因爲與家人發生口角,一時情緒激動才憤而踹門。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日前裁定結果出爐,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住戶」,處蘇男罰鍰1000元。
大安分局提醒,切勿因一時情緒低落而有不適當的言語或行爲,否則恐落入觸法風險,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