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鄰居「狗叫聲」太吵 法官判罰10萬元 要求加強隔音

對面鄰居狗叫聲太吵 法官判決賠償10萬元還要加強隔音(示意圖,達志影像)

林姓民衆提起排除侵害訴訟主張,對面鄰居的狗太吵,嚴重影響其日常家居生活安寧,提告求償60萬元,法官認定這位鄰居的犬隻長期於日間、夜間不定時發出之吠叫聲,侵擾安寧,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鄰居須賠償10萬元,且須對所產生犬隻吠叫之聲響加強隔音措施,不得有超過50分貝之聲響。

林提告主張,對面房屋的鄰居房屋內飼養犬隻,犬隻不分日夜連續吠叫,經他以分貝計測量,每次狗吠聲侵入原告屋內時,所測得數據均至少達70分貝以上,顯然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之範圍, 他曾發函請求改善對方卻置若罔聞,持續放任犬隻吠叫,嚴重影響他日常生活起居安寧。

林說,自己每日處於高度壓力下而失眠、焦慮,精神上受到莫大之痛苦,鄰居侵害居住安寧,請求法官判決鄰居搬離或增加隔音設備,使狗吠聲不得超過50分貝,另賠償慰撫金60萬元。

臺北地院依據住戶蒐證影片,皆有於日間、夜間、傍晚、凌晨錄得犬隻之吠叫聲,然夜間及凌晨,屬需安靜休息不受驚擾之時間,相當數量之犬隻不定時吠叫聲,非偶一爲之,具有相當天數,則堪認該吠叫聲響對於安靜休息之狀態顯構成侵擾,已超越一般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而侵害住居安寧,而情節重大。

法官認爲,這位鄰居的犬隻長期於日間、夜間不定時發出之吠叫聲,侵擾居住在對面之日常家居生活安寧之過程、次數、期間,且屢經報警、溝通勸導均未改善,判決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另須加強隔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