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佑停職生效 近期搬離宿舍

林俊佑停職令生效門禁卡隨即被消磁左圖),並要求他搬離宿舍右圖)。(許家寧、張祈攝)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率警到幼兒園辦私案,引發輿論譁然。花蓮地檢署證實3日接到林俊佑的停職令後,立即將他停職,除了進出署內的門禁感應卡被消磁管制,停職後,薪水只剩下16K,花檢也要求他3個月內打包搬離檢察官職務宿舍。

林俊佑7月底涉嫌恐嚇等罪遭檢方起訴後,法務部2日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原本決議將林調至外島,但是因爲沒有地檢署願意收留林俊佑,最後決議將林留任花蓮,但簽報法務部長停止林的檢察官職務,預計監察院下個月將召開彈劾審查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林俊佑檢察官的停職令3日發出後,林俊佑的門禁感應卡已經立即失效,由於林俊佑1日即請假北上答辯,停職後就一直請休假,花檢將會另外安排時間,請他進入辦公室清理個人物品

花檢指出,林俊佑請假超過一週,花檢同仁近來未與林見面,不知其心情狀況。不過,林俊佑停職生效後,依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與妻兒搬出目前居住位於花蓮市區的檢察官宿舍,檢方也調動其他檢察官平均分攤其留下的案件,對所有案件的偵辦進度不會受影響

林俊佑目前雖暫時停止職務,但仍具檢察官公務員身分,原本林的月薪含職務加給約12萬元,停職期間依法仍可領取本俸半薪約1.6萬元,如果監院通過彈劾林俊佑,將再移送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做出最終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