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拉「65元塑膠繩」劃分土地 婦人氣到剪斷遭判5000元

洪男塑膠紅繩界線,遭對方剪斷後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洪姓男子認爲劉姓女鄰居的的房屋越界,氣到買紅色塑膠繩拉出一條界線,結果被對方剪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對此,臺中地院認爲,一捆塑膠紅繩大約65元,因此劉婦侵害財產法益非常輕微,不過被告無法尊重他人財產權,因此依損壞他人物品罪判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天,可上訴。

聯合報》報導,洪男和被告的土地比鄰,因此長期相處不融洽。他認爲,婦人在土地上蓋了一棟1層樓鐵皮屋,且在屋外掛了風扇,認爲自己的土地遭到佔用,買了一捆紅色塑膠繩拉一條界線。

對於洪男「拉界線」的行爲,劉婦認爲,土地已經被塑膠繩侵佔了13公分,前年8月間和對方起爭執,遭到洪男嗆,「你剪掉的話,我要告你毀損」,因此也不甘示弱的回嗆,「你去告」,隨後就用剪刀將紅塑膠繩剪斷了。

案件審理期間,劉婦辯稱,對方沒有經過鑑定直接拉界線,纔會生氣剪斷塑膠繩,且一捆塑膠繩才65元,應該不到違法程度;對此,法官認爲,如果是土地糾紛,應該找相關單位調解,不是私下解決,不過就算如此,也不能隨便損壞別人財產,雖然塑膠紅繩是筆小數目,但仍顯示沒有尊重對方的財產權,因此依法將她判處5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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