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權貴把勞動家壓到第四層社會
1945年購進的中國最大的蒸汽機。(新華社資料照片)
社會所以有亂,都因爲這許多團體不能同時平等發展進步,結果常使這一羣壓倒那一羣,經過幾十年、幾百年,表面上雖然沒有什麼影響,骨子裡已有了紛亂的種子,已經有許多不平之氣,所以纔有衝突的事件發生。
到了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上半期,蒸汽發明,機器漸漸出來代替人工,於是生計的狀況,生出一大變遷。變遷的結果,有許多法律都不適用了。比如干涉的政策,最妨礙實業發展,於是纔有極端放任的學說發生,主張縮減國家權力,讓個人去自由發展。這也不過是反對一時的現狀,並不是天經地義,後來也成了籠統的理論,結果便使這種極端的個人主義,被資本家利用,祇看見有錢有勢的人競爭,把那些無錢無勢的勞動家都壓到第四層社會去了。可見得離開當時的環境,把救濟一時的方法,拿來做百年大計,是最危險的一樁事。
進化是零賣的
所以第三派哲學不像從前的哲學對於現行制度不是總攻擊,便是總辯護,知道用力去辯護、攻擊,不如用力造成進步的觀念。這種進步,不是自然的進步,也不是籠統的進步;是今天一點,明天一點,從各方面、各個體進步的;是拿人力補救他、修正他、幫助他,使他一步一步朝前去。所以進化是零賣的,不是批發的,是雜湊的,不是整包的。
現在世界有許多野心家,高談闊論,一張口就說要改造社會,我想改造社會絕不是一件籠統的事,絕不是一筆批發的貨,是要零零碎碎做成功的。中國常有人問我「改造社會應當從何處下手?」我的答案必說應該從一事一事上下手。如家庭、學校、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沒有一處不應改的,在這個時候,大家祇有各做各的事,那種籠統的議論最容易被人利用,是沒有用的。社會上的事不能開口就說全對,或開口就說全不對,要知道進化不是忽然打天上掉下來的,是零零碎碎、東一塊西一塊集合湊攏起來的。
因爲各方面問題太多,太複雜,常常不易下手,即使下手也容易生出許多錯誤,所以必須研究個體,把一件一件的事體分析出來,然後一件一件的做去,才能免掉錯誤。
今天聽講的大概多是學生,學生應該格外知道這個道理。世間零碎事體可以幫助做的狠多,做零碎的事初看狠覺得不能滿足我們的理想,但是各方面如果都以個人的能力、知識來幫助做各種事體,到了結果那一天,也許做到我們理想中的大改革。若是先從理想做起,恐怕終究不能達到這個目的了。
社會衝突的起因
前兩次講演說社會哲學和政治哲學分三大派:(1)偏於理想,想把現行制度一齊推翻;(2)偏於保守,對於現行制度一律辯護;(3)注重具體的問題,對於現行制度不作籠統的攻擊,也不作籠統的辯護。今天所講的屬於第三派,隨時對於第一、第二兩派也略加一點批評。
第三派哲學的重要觀念,是學說起於紛亂,學說的目的在隨時隨地補救、修正社會的缺點和社會各種勢力的衝突;要想補救、修正社會的缺點和社會各種勢力的衝突,除了注重具體的問題之外,還需要有一些能指導全體的觀念。
譬如船家航海,先要有個地圖,帶個指南針,定個方向,然後再轉舵張帆朝這個方向走去。社會哲學家也必要有指導全體的觀念,作他們的地圖和指南針,先觀察社會衝突、動搖不安的病根在什麼所在,然後來解決具體的問題。但是我們說的指導全體的觀念並不是上次所批評的籠統理論,仍然是從具體觀念中找出的普通觀念。從前的哲學家總好用許多籠統的兩兩相對的名詞,譬如說個人同社會衝突,人民同國家衝突,法律同自由衝突,這樣囫圇說去,便把社會衝突的具體原因遮蔽住了。我們要想找出大沖突的原因,不必從這許多抽象的兩兩相對的名詞上去找,應該從羣與羣交錯的關係上去找。
據我們看來,社會衝突並不是什麼簡單的雙方衝突:一造是個人,一造是社會;一造是人民,一造是國家;一造是法律,一造是自由。社會是羣與羣的結合,羣的界限是錯雜不齊、犬牙交錯的東西,所以羣的衝突便是錯雜不齊、犬牙交錯的衝突。我所說的羣是有公共目的、公共利害團結在一塊的。人類祇要有一種興趣、利益的關係,自然會團結成羣。譬如有打球的興趣,自然會結成球會。社會成立的原因既是這樣,所以社會上的衝突,是階級和階級、行業和行業、民族和民族的衝突,並不是一方面是個人,一方面是社會。
何以說人類祇要有興趣、利益的關係自然會團結成羣呢?譬如人類的天性,有男女性慾的需要,男女同居,然後有夫婦,有子孫,有家庭,有家族。又如人生都有要吃、要穿的天性,因爲這種天性的需要,自然有供給吃的、穿的等羣,自然會發生商業、工業、交通等羣。再放大範圍說,人類的天性好爭,因爲好爭所以纔有國家和政府的需要,因爲有國家和政府的需要,所以纔有國家和政府等大羣。人類又有一種宗教的天性,對於現世多不滿意,要想求那未來的精神的幸福,因爲有這種天性,所以大家才同拜一種宗教,因此發生教會、庵觀、寺院等羣。照這樣看來,可見得人類祇要有一種興趣利益的需要就會發生種種的羣。
以上所說的是人羣發生的原因,自此以後,再說人羣衝突的原因。人羣是「參伍錯綜」的東西,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彼此毫無關係的東西。比方一個人,在社會是社員,在國家是國民,在教會是教士,在某種行業之中又是某種行業的職員。社會所以有亂,都因爲這許多團體不能同時平等發展進步,結果常使這一羣壓倒那一羣,經過幾十年、幾百年,表面上雖然沒有什麼影響,骨子裡已有了紛亂的種子,已經有許多不平之氣,所以纔有衝突的事件發生。 現在且舉出幾個例說明,社會中往往有一種羣,受特別的待遇,佔特殊的地位,把別種羣壓下去,這便是紛亂的原因。
(一)宗教的羣
歐洲中古自五○○年到一五○○年的一千年的歷史,是宗教團體很勝利的時代。宗教的羣既佔勢力,便把家庭、美術、教育、政治等羣壓將下去。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