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吃剩的安眠藥40顆賣7000元」 病女慘變販毒判關3年6月

賴女將吃剩的安眠藥放上網路販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宜蘭賴姓女子因爲缺錢,乾脆將看病吃剩的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售,後來與陳姓買家爲了退貨的事情起爭執,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由於她販售的藥物含有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的成分,最後被宜蘭地院法官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提到,賴女在2017年至2018年間因爲罹患情緒障礙病症,就醫後取得治療睡眠障礙的藥物,2017年12月間她將吃剩的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售,並同意以7000元40顆的代價賣給陳姓女子。然而,陳女服用藥物後覺得沒有效果,要求退貨、退錢又被拒絕,一氣之下乾脆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檢舉,並把剩下的29顆安眠藥送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鑑定,沒想到竟然驗出含有三級毒品氟硝西泮的成分。

▲賴女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必須服用藥物才能安穩入睡。

賴女的辯護人指出,賴女受精神疾病所苦,有多次住院治療紀錄,雖然時候學習能力不錯,但因爲成長環境不穩定,小學四年級就開始出現情緒問題,出社會之後也因爲生病關係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案發前兩個月甚至有多次脫序行爲或是企圖輕生,很多時候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非故意觸法上網販售藥物。

不過,宜蘭地院法官認爲,辯護人的說詞無法證明賴女在案發當時喪失辨識行爲能力,因此不適用減刑,但考量到她販售的安眠藥是由醫院開立,因爲缺錢花用纔會出售,販賣的對象也只有一人,並無擴及其他不特定範圍之人,與一般販毒集團所造成的危害相比,實在小之又小,加上她沒有任何前科紀錄,最後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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