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宇專欄-政府應多肯定壽險業對臺灣的貢獻

目前IFRS17會計準則預計2026年實施,各家保險業者正逐步進行會計制度的轉換,相關財務、資產調整需要時間,主管機關若貿然加快實施的時程,可能會使部分保險業者的財務報表,面臨更大壓力,且國際會計準則在未來,或許仍有修訂空間,而鞏固臺灣壽險業財務健全度,則是當務之急,要求業者立即達到遠期目標,反而揠苗助長之疑慮。

在臺灣,主管機關對於壽險業的監理向來十分嚴謹,事實上多數壽險業者的財務體質穩健。舉例來說,臺灣壽險業者的資本適足率(RBC)多在300%以上,跟鄰近的韓國相比,當地壽險業者RBC平均僅270%;且主管機關多年前早已要求業者在計算RBC時,需考量匯率風險,這是韓國尚未通盤考量到的部分。

保險業是替個人、企業等客戶承擔風險的產業,以相對少的保費,讓個人及企業在遭遇風險事件時,可以得到相應的保障。透過保險,以衆人的力量,來分散個別的風險,讓社會的各成員,能夠得到保障。透過保險制度,達到互助合作的功效。保險業是使經濟能夠維持穩定運作的重要產業,在臺灣經濟與社會安定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近十幾年來,臺灣隨保險件數的增加,理賠金額也持續創新高,2021年財產保險理賠950億元,今年1~5月已達437億元;2021年人壽保險給付達1.92兆元,是勞保給付的4.2倍,1~5月壽險給付就達0.76兆元。

保險業的申訴案件比率極低,在萬分之0.25以下,顯示保險業在理賠案件爭議甚少,而對臺灣社會、安全、保障等各方面貢獻良多。

依據金管會保險局資料,2021年臺灣保險滲透度(保費收入/GDP)達14.8%,全球排名第三,保險密度(人均保費支出)爲13.6萬元(4,804美元),全球排名第13,顯示面對大環境的不安定,臺灣民衆大量運用保險,增加生活中的安心感,可以說保險業是臺灣社會安全網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另一方面,臺灣保險業從業人員每年穩定成長,2021底從業人員高達42.1萬人,佔整體受僱員工的5%,且每約已2~3萬人新增就業機會,可見保險業對臺灣整體勞動市場貢獻良多。而臺灣壽險業進行大量海外投資,一方面除增加了國人理財效益之外,從另一角度來看,也是改善國內資金流動性過剩問題,提升央行貨幣政策的空間與彈性,增加臺灣經濟的穩定性。

受到COVID-19疫情衝擊,以及俄烏戰爭的影響,全球景氣近來明顯走弱,通膨氣焰高漲,已造成主要央行貨幣政策轉爲緊縮,而影響最大的美國聯準會,自3月以來更是連續大幅升息,至7月底已升息9碼至2.25%~2.50%,升息幅度高達2.25個百分點,預計今年底前還會持續升息。

利率的大幅上揚,也提升全球保險業、臺灣保險業營運的風險,以及保險公司淨值大幅下降的危機。

在此關鍵時刻,建議政府對於佔重要產業地位,對臺灣經濟、社會之運作與貢獻甚大的保險業,在政策上應多給予支持,讓保險業能夠與臺灣、與全球,一起度過這次的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