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巴氏量表放寬 僱主協會:與看護工短缺無關聯

立法院擬在27日完成就業服務法三讀,外界關切有版本擬放寬80歲長者放寬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用家庭看護移工。(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擬在27日完成就業服務法三讀,外界關切有版本擬放寬80歲長者放寬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用家庭看護移工,社團法人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僱主協會)表示,外籍看護人力短缺的問題,主要源於我國目前僅有三個人力輸出國,與放寬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的政策無直接關聯,譴責任何對失能者家庭的霸凌行徑。

僱主協會主張,應讓「重症及失能診斷證明書(俗稱巴氏量表)」迴歸診斷證明文件而非申請照護人力之用,讓醫師不用承擔開立量表壓力與後果,開放80歲長者免評需輔以配套政策,包括由長照經費補助照顧重症失能的看護工、重症僱主免繳就業安定費等,讓長者聘僱看護與照護的自由,不受到侵害與政府的限制。

至於有團體認爲恐加劇家庭看護挑工問題,僱主協會認爲,這些不是巴氏量表所造成,若一昧限制高齡長者聘僱資格,無助於改善看護工挑工狀況,不樂見重症患者將聘僱不到穩定的照護人力,歸罪在80歲高齡長者,造成社會撕裂,並誤導視聽。而聘僱照護者會加速長者失能不僅缺乏文獻及數據,認定外籍看護照顧長者會加速失能,對外籍看護亦是嚴重的歧視,不該在多元社會的臺灣,造成對立。

僱主協會指出,若修正法案引發搶工疑慮,立法院應同步制定規定,要求外籍看護若違反入境前合約,應立即遣返,且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轉換僱主,以保障雙方的合約精神;若健康長者會搶走外籍看護,建議立即取消年滿65歲且符合長照2.0陪伴及外出服務的「亞健康」長者資格。

僱主協會重申,若修法可能引起搶工疑慮,應合理調整聘僱政策,持續推動長照體系改革,確保每位長者獲得應有的尊重與照顧。失能僱主與家庭,絕不接受將80歲以上長者的權益當作籌碼來謀取自身利益的行爲,並強烈譴責任何對失能者家庭的霸凌行徑。僱主協會認爲,反對修法不能減少長照悲歌,面對老齡化、少子化的臺灣,長照悲歌將更頻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