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對象聘外籍看護 將免評巴氏量表
衛福部表示,目前民衆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外,還要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項目之一資格。
爲方便有全日照護或是嚴重依賴照護需要的民衆,能透過多元認定方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這次放寬適用對象爲已接受長照服務需求評估,並經臨牀失智評估量表診斷,以及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可免巴氏量表評估。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說,免評巴氏量表新制受惠人數,初估約60萬人,包含有長照需求的30萬人、失智症20萬人、特定身障者10萬人,後續配套措施會與勞動部進一步討論,預估10月前完成。
簡慧娟指出,放寬範圍包括,自核定長照服務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六個月以上;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牀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也就是CDR=1以上。
另外,原先僅開放12類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簡慧娟說,新制也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的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的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等兩障別。
雙和醫院副院長劉燦宏表示,會新增呼吸失能達重度以上,以及吞嚥失能中度以上對象,主要是因爲日常使用呼吸器與鼻胃管會增加照護困難,過往如要將患者帶到醫院做巴氏量表評估較不便,且量表有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