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10天花掉他10萬!離家出走喊:每月給5萬才安心…人夫聽了心死

人夫指控妻子離家出走,來臺10多天期間花了他10幾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人夫主張,人在對岸的妻子婚後向他借錢,借到錢後卻不理人,來臺也只待了10多天,還花了他10幾萬元,事後他要求妻子回家對方卻要求每個月要支付「5萬元安心費」才願意來臺,讓他心死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日前判準2人離婚。

人夫主張,與人在對岸的妻子2016年12月23日結婚,婚後妻子向他借錢買房不料,拿到錢後卻不理他,半年後才前來臺灣與他一起生活,但才待10幾天人就離家,這段時間還花了他10幾萬元。妻子離家出走後,他嘗試聯絡對方,但有時找得到人,有時找不到,最後一次聯繫,妻子更提出每個月要給她5萬元,她纔會安心來臺的要求,2人分居至今,夫妻間感情基礎早已不存在,讓人夫心死決定離婚。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時,人妻沒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作出聲明陳述。法院認爲,兩人婚後人妻只來臺過1次,之後便分居、音訊斷絕,顯見2人的婚姻有名無實,生活中的情愛基礎都已經喪失,判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