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臺北工作多生兩女正宮崩潰 兒作證:爸爸過年纔會回來住兩晚
林姓女子不滿何姓丈夫自從北上工作後,就只會在清明節和農曆年間返家,把兩名子女全丟給她獨自扶養,自己卻在外與高姓小三生活,甚至育有兩女,讓她大受打擊,決定訴請離婚。由於何男對於妻子的控訴皆未提出反駁,嘉義地院法官日前裁準兩人離婚。
▲何男在兒子小學五年級時就沒有與妻子同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兩人是在1994年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2006年間丈夫因爲工作的關係前往臺北,只有在清明節和農曆過年時纔會返家團聚,這段期間家中的生活開銷和子女教育費用全由自己獨自扛起,「他缺錢花用時,也會向我索取金錢。」
更讓林女傷心的是,丈夫與高姓小三關係親密,甚至會以夫妻相稱,經過打聽才知道兩人已經育有兩女,讓她受到嚴重打擊,考量到夫妻倆早已有名無實,婚姻關係出現重大破綻,這纔看開決定訴請離婚。
▲林女出示丈夫和小三的親密對話截圖,證明對方外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夫妻倆的兒子也出庭證稱,自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就沒有和爸爸同住,爸爸平時不會返家,只有過年期間會回來住上2、3個晚上,就算在家也不會與媽媽同房,「他都會出去,很晚纔回來」、「外遇之後爸媽感情就不好,因爲爸爸本身有貸款,我和妹妹的生活費都是由媽媽負擔,媽媽未曾主動提出要求,爸爸也沒有拿錢回來養家」。
由於何男經過合法通知皆未出庭說明,也沒有出示任何書狀聲明,考量到夫妻倆鮮少互動,也沒有情感交流,另外林女也提出通訊軟體截圖,證明丈夫與高女過從甚密,顯然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應有的分際,最後裁準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