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要權衡各方利益
據新聞報道,近日,上海靜安區有3個居民區共有116臺老房加梯批量通過審批,同日開工。與此同時,一個依託信息集成、數字化應用場景而實現全程“數智化管控”的加梯信息智能系統,在全市率先啓動。
每個城市,都有大量的老樓小區。這些小區樣式各異,但大多數沒有電梯。隨着老齡化程度加劇,老人上下樓困難,成了不少城市的民生焦點問題。但在加裝電梯的過程中,會產生業主意見不統一、資金籌措難協調、後期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制約老舊小區補裝電梯,要害問題並不僅僅在於安裝費用問題,還有居住同一座樓不同樓層業主的利益訴求不同。
老舊小區裝電梯,進展比較緩慢。究其原因,一方面,加裝電梯都需要業主出錢,並釐定出資比例,經常有業主對出資比例不滿,導致電梯建設擱淺;另一方面,低層業主大都持反對態度,低層用戶反對加裝電梯的理由也很簡單,加裝電梯對自己有害無益,沒有電梯自己行動也很方便,有了電梯,通風、採光受影響,噪音大,灰塵多,生活質量下降了。
老樓加裝電梯之難,不是沒技術,不是缺資金,難在取得業主一致同意。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理說,個別低層居民不同意也不會影響安裝電梯。但有的地方爲了鄰里和諧,會要求“取得全體業主的同意”,這相當於給了低層業主“一票否決權”——只要有一個低層業主不同意,電梯就沒法安裝。
根據《物權法》規定精神,物權歸個人所有,不允許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條款,從而確保個人財產不受侵犯。你無法指責低層住戶一票否決加裝電梯的要求不合理,無論是站在法律還是道德的角度,因爲加裝電梯必然影響到所有業主的物權。此前,濟南市閔子騫路14號院1號樓2單元加裝電梯項目的居民制定出的加裝電梯的費用分攤原則是,一、二層業主不使用也不交錢;三至六層業主,按照所住樓層進行分攤。目前,項目經批准進入施工階段。據悉,這是濟南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政策出臺後,首個通過審批的項目。至此,老樓加裝電梯,有了樣板和示範意義。
各地在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的過程中,不妨推出一些基於合理的參考補償模式,讓低層和高層業主坐下來,協商找出利益平衡點,建立適當的利益補償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加裝電梯得益的一方應當對受損的一方給予適當的利益補償,這樣才顯公平。(吳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