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法 防疫照顧假政府應發生活津貼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萬美玲辦公室提供)

本土疫情升溫,教育部宣佈全國各級學校5月19日起至5月28日全面停課,導致許多家長有「放防疫照顧假」的需求。國民黨立委萬美玲將提案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定僱主不能因受僱者申請防疫照顧假而對其有不當的對待;申請防疫照顧假而影響勞工生計或僱主營運情形者,政府發給生活津貼或扶助,完善防疫照顧假規定

萬美玲指出,全國只停課卻不停班造成許多家長措手不及,雖然政府已祭出「防疫照顧假」配套政策,卻因相關請假規定「沒有法源依據」,且請假期間不強制僱主給薪等問題,讓家長們是想請也不敢請,只能讓小孩繼續去學校,而這不必要的移動,也增加了染疫風險

萬美玲指出,政府提出的「防疫照顧假」配套政策,提供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需要照顧的家庭,家長其中一人可以請假在家照顧子女,且僱主不能拒絕,但因沒有明確的法源規範相關請假事宜,受僱者因爲請假導致在職場上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案件時有所聞,例如請假後被僱主視爲曠職、造成僱主觀感不佳而影響後續升遷等狀況,反而讓家長對於防疫照顧假的申請抱有諸多存疑與擔憂。

萬美玲表示,現況下僱主在受僱者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期間是不用支付薪水的,因此造成許多雙薪家庭的家長,不得不面臨照顧孩子薪資減少、家庭收入受影響之間的抉擇,特別是經濟能力較不充裕的家庭更是因此陷入了兩難,在龐大的經濟壓力之下,他們是不敢,也不願申請防疫照顧假,對於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防疫照顧假等於是看的到卻吃不到。

因此她提案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防疫照顧假申請條件,包括「受僱者申請防疫照顧假,僱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爲曠職或強迫受僱者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或作任何不利待遇處分」、「因申請防疫照顧假而影響勞工生計或僱主營運等情形者,政府應發給生活津貼或扶助」,希望由政府提供津貼支持,讓全民共同安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