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不給薪 賴香伶研議修就保法給付照顧者津貼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勞動部宣佈實施防疫照顧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拍板公務員可以請14天的防疫照顧假,但只給假不支薪。對此,民衆黨立委賴香伶5日受訪時建議,應針對需要請防疫照顧假的職員進行調查,視需求給予有薪假或津貼,不要只有「給假不給薪」一種方式,此外,她將提出修法版本,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家庭照顧假做爲援引依據,並修正就業保險法,將防疫照顧者納入給付對象。
賴香伶表示,她肯定中央對於防疫的心力,但政府機關裡面包含公務員以及適用勞基法的員工,以現行政策來看,公務員是給假不給薪,但有七天給薪的家庭照顧假,勞工則沒有,形成一個機關有兩種制度,她認爲應審慎一點,可以先針對有12歲以下兒童的職員進行調查,再確認這些需求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最後仍需要請假者,決議給薪或給津貼,不要只有「給假不給薪」的政策作爲唯一方式。
賴香伶認爲,就像民營企業一樣也會先做調查,才知道哪些職員有需要,看公司有哪些配套措施協助,人事行政總處是可以多做一步。
賴香伶表示,目前黨團沒有決議要提出整套防疫特別條例或紓困條例,但她將研議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修法,延長原先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並將防疫照顧者納入給付津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