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祥蔚》網路新媒體廣告分潤有玄機

賴祥蔚》網路新媒體廣告分潤有玄機

【愛傳媒賴祥蔚專欄】網路新媒體的廣告分潤,背後頗有玄機。包括YouTube等網路平臺上的廣告分潤,背後各有演算法,不能純粹從點擊數去推算自己可獲得的廣告收入。

儘管未必能知道各平臺的演算法實際上如何運作,但是仍有一些基本原則可以參考:

1、Google廣告客戶指定目標客戶的方式:

預設的目標對象是由Google推測,自媒體經營者也能夠自行指定目標對象如何區隔,具體可以根據使用者的身分、興趣、習慣、主動研究的內容,以及與商家互動的方式來觸及目標對象。

2、廣告分潤有不同方式:

可以依照廣告曝光的次數,獲取廣告分潤,也可以加入Google的AdSense,以提高收入。先前的廣告分潤比例如下:自媒體的經營者可以獲得搜尋廣告之收益的51%、內容廣告之收益的 68%。在臺灣,估計每一萬流量可以獲得的收益大約是2000元。

3、YouTube 的不同廣告格式:

YouTube目前主要有四種廣告格式:可略過、不可略過、串場、以及重疊。

還有YPP(YouTube合作伙伴,YouTube Partner Program)另有分潤門檻:頻道在過去一年達到影片的累積觀看下限(例如可以訂爲4000小時);或是超過了訂閱數的一定下限(例如可以訂爲1000粉絲)。

頻道播放影片的片長如果足夠,還可以增加單支影片播放中的廣告量,先前的標準是:影片長度8分鐘以上,除了片頭和片尾廣告,還可以插播廣告,也就是片中廣告,可以自動或是手動決定插播廣告的時間點。

不同類型的廣告,流量有不同的價值。流量的含金量各有不同,想要提高廣告單價的策略,關鍵在於強化可以影響廣告收益的因素,除了流量大小,還有點擊等互動情況,除此之外,頻道使用的語系(目前英文頻道比中文頻道的廣告收益高)、以及頻道的類型屬性(例如知識、音樂、探奇、娛樂等)。

作者爲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原爲「高雄市政府新媒體人才培育中心」教材,改寫轉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