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掉落「陷阱」!她路過一滑摔斷肋骨 清潔員衰罰9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郭姓清潔隊隊員2019年4月27日下午5時許隨車外出工作時,因爲沒有注意到果皮掉落,導致路過的孫姓騎士失控打滑,還撞到對向的小客車,導致腦震盪、肋骨骨折等傷害。由於郭男事後未能與孫女達成和解,嘉義地院法官日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郭男整理垃圾時,沒有注意到果皮掉到馬路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郭男是垃圾車的隨車人員,主要負責在車斗整理垃圾,事發當日他與陳姓司機一同出勤,行經嘉義市西區忠義街時,因爲疏於注意,導致果皮掉落在車道上,但他沒有立即下車清理,就這樣離開現場

大約2個小時之後,孫女騎車載着女兒行經上述路段,不慎輾到果皮失控自摔,甚至滑到對向與羅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頭部外傷、腦震盪、右胸挫傷並第2、3肋骨骨折、四肢挫擦傷、右膝挫傷並創傷性髕骨脫位、遊離性骨軟骨炎與內側髕股韌帶傷害等傷勢後座女兒也受有左肘挫傷、雙膝擦傷、左膝挫傷合併半月軟骨破裂等傷害。

嘉義地院法官表示,這次事故經過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嘉雲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以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覆議,認定孫女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主因,而郭男沒有注意到垃圾掉落,則是肇事次因。

法官接着指出,孫女與女兒自摔受傷,顯然與郭男的過失行爲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尚未與母女倆達成和解,家中還有3名子女要照顧,最終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