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幼犬棄置荒野 動防所籲勿棄養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呼籲飼主落實飼養責任,棄養動物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苗栗縣政府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接獲民衆通報,在公館鄉中義村發現被麻布袋捆綁棄置2幼犬,趕緊送醫救援成功保住奄奄一息的幼犬,同時也展開追查,但因棄置地點偏僻,路邊無監視器難調查嫌疑人身分,2只幼犬先行送至收容所安置等待認養。動防所呼籲飼主落實飼養責任,切勿隨意棄養,違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同時持續宣導認養代替購買,讓犬貓有溫暖的家。
公館鄉居民年初在中義村發現有2只幼犬遭人捆綁並以麻布袋裝着遺棄在路旁,動防所獲報趕緊派員前往查看,發現2只幼犬已奄奄一息,先行送醫救命後,將犬隻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安置,並協助2只幼犬接受免疫計劃、驅蟲及妥善醫療,現已能健康活動,開放民衆認養。
動防所同時展開追查,但依棄置地點偏僻,無監視器掌握可疑人身分,追查未果。動防所長張俊義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可依動保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動防所倡導不離不棄「零棄養」飼養觀念,呼籲飼主務必善盡飼養責任,切勿隨意棄養,並也推動寵物認養代替購買,今年與在地店家合作推動犬貓送養站,將完成動物狂犬病疫苗注射、晶片植入、絕育,並施打1劑的犬8合1或10合1疫苗、貓5合1疫苗及內外驅蟲的犬貓送往愛心小站,方便民衆就近與動物互動並認養辦理手續,提升動物收容所認養率,共同營造苗栗縣爲動物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