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信購地案辜仲諒躲過 專委主秘等5人被起訴

辜仲諒日前以證人身分首度到案說明。(圖/記者孫曜樟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中信內湖地案,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證人身分全身而退。另外,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起訴中信銀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中信銀主秘陳永晉協理陳立三、副理柯弘達、張明田弟弟慶瑞開發董事張明人5人。

檢方調查,中信銀2015年斥資51億3900萬元向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大樓,不過,內部職員疑似成立人頭公司與建設公司合購土地,再將高價賣給中信銀,套利17多億元。

檢方從去年11月陸續約談相關人士。張明田供稱,專門委員僅提供財務分析、併購等策略諮詢,沒有參與營運決策;不過,有證人指出,張明田有核準中信銀處分自用不動產的權限

陳永晉則表示,辜仲諒早已出售被懷疑是人頭的永約公司股權,並不是中信銀的利害關係人;但是,檢方查出,購買股權的慶瑞公司負責人巫春香劉興欣巫女丈夫張明人是張明田的弟弟;張明人也曾在2014年傳Line給陳永晉,「永約股權移轉後,大小章用印須由陳永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