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購地弊案2重臣遭羈押 中信金:相信同仁清白

中信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中信銀中信銀董事長專門委員張明田與主任秘書陳永晉等兩重臣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且有逃亡串證之虞,15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中信金表示,「深感遺憾,公司相信同仁的清白。」

中信銀2015年7月斥資51億3900萬元向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大樓,經檢調偵辦後查出,中信銀主秘陳永晉涉嫌成立人頭公司,向港商盛至公司購地,由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透過張的胞弟明人的慶瑞開發公司向該人頭公司購地後,再賣給中信銀,過程套利10餘億元。

法官根據檢方聲押書證據清單等卷證資料,認定張明田、陳永晉涉犯《證交法》、《銀行法》、洗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供詞交代不清、其他證人有異,認定2人有串證之虞,審酌後認爲張、陳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中信金髮布聲明指出,「針對兩位同仁遭到羈押禁見,中信金控對此深感遺憾,公司相信同仁的清白,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的偵辦,期望早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