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顏寬恆涉貪遭判7年10月 國民黨:支持上訴捍衛清白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臺中立委顏寬恆涉犯貪污罪、僞造文書罪嫌,分別被判處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此,國民黨指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寬恆上訴以捍衛清白。

▲立委顏寬恆。(圖/記者屠惠剛攝)

顏寬恆因涉嫌竊占國土、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遭檢方依法起訴,今日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顏寬恆涉貪污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但其須未來判決定讞,且被宣告褫奪公權,纔會被解除立委職務。

國民黨中央表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