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弊案一審遭判刑10年 周勝考:捍衛清白將上訴

彭盛韶到周勝考競選總部旁抗議,要求周辭職退選。(王揚傑攝)

彭盛韶到周勝考競選總部旁抗議,轄區警方到場警戒。(王揚傑攝)

遠雄大巨蛋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28日)一審判決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7年徒刑、前財政部長李述德9年徒刑、新北市議員周勝考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時力新北市議員候選人彭盛韶下午帶隊至周勝考競選總部旁抗議,要求周主動辭職退選。周勝考表示,所提人證與物證佐證未涉不法,遺憾不被法院採納;選前宣判讓競選對手趁隙攻擊,損害個人參選權益,爲捍衛自身清白,將會依法上訴。

彭盛韶下午帶同競選團隊到周勝考競總旁抗議,要求周勝考辭職退選,但競總內工作人員並未理會。轄區海山警分局爲避免發生衝突,派遣警力到場警戒,抗議過程約10分鐘,雙方並未接觸。

周勝考發聲明指出:

1、本案是本人基於爲民衆服務,爲地方做事,尋求民衆最大福祉所爲,院檢在審理過程中本人檢具人證、物證提出佐證並無涉及不法,可惜院方的判決結果與事實並不相符。

2、有關公司法部分,本人並非實際上負責人亦非股東,第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未依證據,適用法律顯有不當。所有有罪判決,本人將會依法上訴,但一秉初衷爲地方做事,服務選民的熱情永遠不變。

3、適逢市議員選舉前夕,院方在此時一審宣判,況且本案尚未定讞,讓其他同選區競爭的候選人趁隙攻擊造勢,意圖使本人不當選,顯系對本人蔘選權益受損未盡公平。

4、本人自擔任民代,議會出席率質詢率第一,爲地方爭取最多福祉,地方民衆有目共睹。藉此機會向選民呼籲,一審判決不代表有罪,本人將持續循司法證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