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李明博涉貪!一審判15年130億 法院:他是DAS幕後老闆
南韓法院5日針對李明博涉貪等案件進行一審宣判,並同步轉播,李明博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罰鍰130億韓幣。值得注意的是,而汽車零件製造公司DAS是否爲李明博所屬,也成爲此案關鍵。法院在審判中認定,DAS爲李明博擁有,李明博親哥李相恩雖然是最大股東,但其實幕後老闆就是李明博本人。
根據《韓聯社》報導,李明博1995年擔任現代建設社長時,設立了汽車零件製造公司DAS,並指示DAS公司領導階層作假帳並非法隱匿資金,再以這筆不法資金競選國會議員、首爾市長以及總統,並行賄各方具有影響力之人。直至2006年李明博準備出馬參選總統時,才下令命DAS停止籌措秘密資金,以防在敏感時期被揪出,成爲從政史上的污點。
檢方指出,李明博借胞兄之名成立DAS與是他當選總統有着極重大關聯,案情十分嚴重。對此,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將在21日開庭審查檢方要求,評估是否有必要籤核逮捕令。如果逮捕令正式被批准,李明博將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後,南韓憲政史上第4位因刑事罪名遭逮捕的前總統。
檢方表示,李明博藉名涉嫌指使DAS在1991年到2000年支付薪水給競選團隊的工作人員,1995年他更從DAS收到價值約5390萬韓元(約臺幣140萬元)的高級轎車,李明博的妻子金潤玉更在1995年到2007年間使用DAS的 法人卡花費高達4億韓元(約臺幣1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