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藏股救市!公司買回庫藏股轉售員工 應繳納證交稅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臺股一度受到國際股市影響大幅震盪,不少公司實施庫藏救市。(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臺股受到國際股市影響,大幅震盪,不少公司辦理庫藏股救市,也救自家公司的股價部分公司買回庫藏股計劃將轉售員工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將買回的股票按約定的價格轉讓員工,該轉讓行爲屬於有價證券的買賣,要課千分之三的證交稅。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金管會鼓勵上市櫃公司參與業績發表會、法人說明會及實施庫藏股,引發不少公司響應,根據統計到3月31日爲止,已實施的庫藏股救達到了17件,金額爲19.29億元。

有些公司辦理庫藏股之後,向國稅局詢問,若將買回的股票轉售給員工,是否要課徵證交稅?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將買回的股票按約定轉讓給員工,該行爲屬有價證券的買賣,應依證交法規定課徵千分之三的證交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證交稅是向出賣有價證券的人課徵,由代徵人在每次買賣交割的當日,按照規定的稅率代徵,並在代徵的次日填具繳款書到國稅局繳納,有價證券如果是持有人直接出讓給受讓人者,代徵人爲受讓證券人。

公司辦理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其代徵人爲員工,但是因人數衆多,爲便利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作業,可由公司向受讓員工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彙總繳納稅款,再將申報檔案、繳款書影本及證券交易明細資料清冊等提供予國稅局,以節省人力物力及縮短處理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