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減量數據未有明確承諾 六輕四期擴建案補正再審

六輕四期擴建案5度闖關未成,經環委決議補正再審。(李柏澔攝)

六輕四期擴建案環差案5度闖關失敗!空氣污染物抵減數值仍是本次會議重點,開發單位表示六輕四期擴建案涉及14家業者,減抵數值很難在未經業者討論下做出承諾,經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就本次空污減抵的變更和業者作出確認,決議本案補正再審。

環保署今(28)舉行「六輕四期擴建計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油品品質提升、液氨回收設備船舶洗艙廢水及油污泥廠內處理)」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爲符合國際環保趨勢,同時配合環保署2020年3月公告的「移動污染源燃 料成分管制標準 」 ,本次變更內容爲油品品質提升、液氨回收設備、船舶洗艙廢水、油污泥廠內處理、新設廢鍋爐等。

根據2013年六輕擴廠污染增量減抵原則,既有污染源達「空污增1減1.2、溫室氣體增1減1.5、用水量增1減2、健康風險不增加」,開發單位表示會依循空污增1減1.2的原則進行,然而環委表示今天空污減量數據碰到的問題和之前一樣,第5次了還是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質疑「減量是假增量是真」。

也有環委指出,有機氯化物破壞去除率的驗證在營運階段都沒有提及,破壞去除率的定義是有機氯化物成分進料率減去煙道排氣中有機氯化物成分排出率, 但排出的不是隻有廢氣還有灰渣

另外要檢討評估餘熱回收之可行性,以減輕白煙排放之觀感疑慮。這部分應該要再補充說明。

有環委說,到了第5次審查若空污減抵數值還是無法給出具體承諾,那就駁回本案,否則下次審查結果還是一樣。

然而在開發單位承諾會和14家業者討論溝通,環委們提出的減量數值都會如實辦理,例如「以既有製程估算之年減量扣除本案空污排放年減量」做檢討修訂,經環委決議後仍補正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