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勤摔機畫面曝光!海豚直升機摔翻未上報 空勤總隊聲明否認

圖、文/鏡週刊

專責救災救難空勤總隊驚爆隱匿飛安事故!本月7日,一架編號NA-103的海豚直升機,在進行垂直起降訓練時突然摔落,側翻在高雄小港機場的航道上,造成機身嚴重受損,被民衆目擊並拍下,事件因此曝光。空勤總隊初步研判是人爲操作失當,也依規定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接受調查。

▲空勤總隊編號NA-103海豚直升機,4月7日摔落、翻覆在高雄小港機場。(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駕駛NA-109直升機發生事故的是,空勤總隊第一大隊代理大隊長馮凡

在事故發生後不久,本刊接獲爆料,指空勤總隊在臺北松山機場機棚內,還藏着另一架受損的同款直升機,這架直升機當時摔落地點在桃園八德,沒被民衆拍到,空勤總隊因此未依規定通報運安會,涉嫌隱匿飛安事故。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被空勤總隊藏在機棚裡的,是編號NA-109的海豚直升機,隸屬空勤總隊第一大隊,從原廠空中巴士公司的維修軟體可看出,這架直升機是在去年6月28日發生重落地事故,但沒有呼叫塔臺,也沒有按警鈴通知消防班,因此並未留下任何記錄

該人士說,事後空勤總隊人員將直升機飛回松山,由維修人員初步檢測,發現直升機的尾旋翼遭撞擊、警告音響、尾部齒輪箱整流罩、左右兩側緊急充氣浮囊以及主電瓶皆損壞,機身結構則待詳細檢測,由於主要損壞的部分皆位於機體的下半部,因此記載爲重落地造成。

專責救災救難的空勤總隊驚爆隱匿飛安事故!本刊接獲爆料,去年6月、空勤總隊總隊長上任不到1個月,一架同款直升機也發生摔落意外,空勤總隊竟私下把受損的直升機藏在臺北松山機場的機棚近10個月,至今未依規定通報運安會,甚至還準備花大錢維修,企圖掩蓋真相。

根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六條規定,航空器發生重大事故後,應於24小時內通報運安會,另依據《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航空器受損或結構變異,損及結構強度、性能或飛航特性,須大修或更換受損組件,即爲重大飛航事故,但運安會卻完全沒有這起事故的記錄。

知情人士透露,駕駛NA-109海豚直升機發生重落地事故的,是空勤總隊第一大隊代理大隊長馮凡,事後他雖極力隱匿,但一架殘破的直升機大剌剌地停在機棚,難免引人矚目,消息因此不脛而走。

▲空勤總隊現任總隊長井延淵是退役少將,去年5月底上任。

該人士質疑:「大家有眼睛都看得到,爲什麼飛安組沒有通報?政風單位也放任不查?就是總隊長井延淵決定不往上報嘛!」這架摔壞的直升機一直停在機棚裡,至今已近10個月,空勤總隊卻悄悄進行「NA-109號機重落地意外事件損傷評估勞務採購案」限制性招標,並於去年12月5日決標

空勤總隊聲明

今(21)日有周刊報導,稱空勤疑似隱匿飛安事件,對此,空勤總隊嚴正駁斥,報導與事實不符,當時直升機訓練時落地偏重,外觀無明顯損傷,並順利返航,事後詳細檢查始發現損傷,停飛維修,一切依規定辦理,依規定也無需通報運安會,週刊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

空勤總隊指出,NA109直升機在去(108)年6月28日於桃園八德舊機場實施訓練時,落地偏重,當時由機工下機檢查,飛機外觀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並飛航返回松山機場駐地

返回駐地後,實施飛行後360度檢查,始發現尾旋翼涵道內側有長約15公分,寬1公分刮痕,即回報總隊,由總隊長下令該機停飛,並回報內政部及請原廠人員實施評估飛機實損,以保障飛行安全。

空勤總隊指出,依據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5條規定,航空器實質損壞或充分理由認爲該航空器遭受實質損壞,航空器所有人空勤總隊才需通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109直升機經檢查飛機外觀狀況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所以無需通報,後續則依據空勤總隊飛地安事件處理手冊辦理,一切符合規定

經原廠空巴公司勘估該機實際損傷,主結構經檢查無損傷,僅需維修尾旋翼涵道等,經費估約新臺幣900萬元。

空勤總隊強調,總隊長井延淵任職航空部隊期間治軍嚴謹,尤重飛地安全及紀律,本案機長事後隨即遭解除AS-365 N3檢定機師及飛航教師資格,108年考績評列乙等,行政懲處則依飛機鑑定結果再議。且總隊長到職後鑑於陸續發生飛安事故,飛安組績效不彰,遂調整飛安組長職務,並加強要求各項飛地安全作爲,以確保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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