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了!第二回合羈押庭結果逆轉 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臺北地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記者曾原信/攝影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柯原獲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今上午9點半程序庭後,下午2時開羈押庭,經過2個半小時庭訊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臺北地檢署面對第二次羈押庭有「輸不得」的壓力,今天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上場;柯文哲律師團則由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出庭力拚讓柯文哲免於羈押。

臺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週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兩人。

北院認爲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爲,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季相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