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3立委羈押禁見 凌晨急送公文至立法院

臺北地院裁定羈押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3名現任立委,上午7時40分,臺北地院派法警再次送交公文立院。(姚志平攝)

合議庭先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3人暫時羈押在法院候審室,並於清晨4時40分派法警將公文送至立院,但立法院保警以無權收受爲由拒絕,臺北地院於上午7時40分再次送交公文,等候立院最後決定。(陳君瑋攝)

針對立委收賄案,北院22日派法警送函至立法院。(姚志平攝)

立委集體貪污案起訴,全案移審臺北地院後,北院裁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羈押禁見,但因3人身爲現任立委,適逢立法院開議期間,須經立法院同意,法官諭知3人暫押候審室,並上籤院長許可,由法警於凌晨4點40分緊急派車函文至立法院。

不過,因立法院的保警沒有收文權限,北院法警只好打道回府,臺北地院於上午7時40分再次送交公文,等候立院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