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獵奇睹豔 維族姑娘!我的最愛

按說這應該算是一種獵奇吧,畢竟這是一個典型的南疆維族風情的小城市,與我的生活相距甚遠。雖然我不排除那種旅途中的心情所致,但我還是認爲那個小城有着一份難以言說魅力

喀什最初的印象是一種驚奇。啊,真的就象身處異邦似的。所有的人都是高鼻深目,眼珠閃爍着與我們不同的黃褐色。滿街的招牌除了有漢語都有那彎彎繞的維文,更別提那些人們滿嘴嘟嚕着一串串的吐魯番葡萄似的的語言了。這景象令我們很興奮。我旅行一貫不喜歡去城市。就算再怎麼賦有盛名,也不過都是鋼筋水泥的搭建罷了,總難免有着千篇一律的面孔。但喀什不同。

因爲這裡的一切都是新鮮的。是啊,新鮮,興奮,和驚喜,大概就是旅行的魅力吧。

我喜歡維族的姑娘很漂亮。或者說,很難找到醜一點的。因爲我們審美觀念裡的大眼睛高鼻樑正是維族姑娘的基本特徵。她們喜歡穿色彩豔麗的連衣裙頭上包着同樣色彩豔麗的紗巾。還有那個辮子長呀!哈,看到她們就忍不住想哼兩句“達阪城的姑娘”了,真是喀什街頭一道亮麗的風景。但奇怪的是,當這些鮮嫩美麗女子一旦進入中年以後,就無一例外地腰身粗壯起來。就象我以前在電影中看到的俄羅斯大媽的形象。真是歲月弄人啊。

這裡上年紀的婦女則在連衣裙外面罩一件灰濛濛的西裝外套,頭上遮天蔽日地用一塊褐色的大頭巾罩個嚴嚴實實。我只有在街頭看到她們和人聊天時掀起來一下半下。真不明白。做姑娘時反而可以不用這麼羞羞答答,怎麼都爲人婦人母了,倒這麼深藏不露起來。我當時很難理解他們的風俗,不過,我這人有個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喜歡深究,感慨完就算了,好奇心不夠強,所以總難免掛一漏萬,實在是難以彌補的遺憾啊。

我一直不太喜歡喀什街頭的男人,其實說出原因來自己也覺得可笑。就因爲他們每個人都很不精神的樣子,鞋上都是塵土,唯有頭上那頂小花帽令他們看起來有一絲天真的味道。我是替滿大街美麗的女子不值,總覺得這裡的男人似乎配不上這些女人似的。而且聽說維族的女人地位不高,尤其是結婚後,這些男人並不懂珍惜她們。不知是不是真的,但總覺得這些男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樣子了。

我住的地方就離艾提尕爾清真寺不遠,沒事的時候,老去那裡前面的廣場坐坐。我想,也許我就是從這裡最先愛上喀什的。

很喜歡那些穆斯林的老人。他們常常聚在廣場上,或坐在寺院的門口,聊天或閉目養神。整潔的長袍,垂垂於胸前的白髯,平靜安詳的面容。簡直就是我兒時記憶深處的阿凡提的形象啊。他們也應該擁有阿凡提的智慧和悲天憫人吧。我總覺得肅穆的禮拜堂和這些老人之間有着某種共同的氣質和契合。廣場上通常都有很多人,很熱鬧,但也不過是散步或閒聊。四周散佈着一些店鋪,賣手工藝品的居多。

我和荔枝在廣場上閒坐着,是兩個生人味很濃的少數民族。一身的短衣短褲不說,我還爲了方便梳理我一頭天生的捲髮,剪了一個短得不能再短的頭。但卻沒有人注意我們。或者說,沒有更多的人對我們抱有象我們對他們一樣的好奇心。這在別的偏遠些的城市中是很少遇到的。我立刻就覺得這個城市的人很淡定從容,很有自尊的樣子。這感覺其實很無聊,甚至來自一絲優越感似的東西。但卻是真實的。因爲我們總在一路上給陌生人很好奇地盤問,你們是日本人嗎?是香港人嗎?最低都要問一句:是廣東人嗎?然後就根據你的回答漾出些並不相同的表情。我其實並不喜歡這種感覺。大概是一個旅遊地區在開發的過程中必經的一種媚俗吧。

但喀什不會。

雖然和那些人無法溝通攀談,但總覺得他們那份氣定神閒的樣子很令我們羨慕。就是了,我就是喜歡喀什的這份悠閒和自在。這令我們也感到很悠閒自在。我們跑到廣場旁邊的市場裡去找小吃,但覺得衛生條件看起來不太放心,又跑到街邊去買哈密瓜新疆的水果都了論公斤賣的,挺便宜。還甜死人不償命。吃了忘不了。然後終於在公園門口的一家路邊店裡吃到了正宗的手抓肉。真過癮真香。看着他們一家大小遊完公園坐下來吃上一盤手抓羊肉,真是美妙的享受啊。

我還從來不知道以手當叉這麼爽呢。還有新疆的饢,簡直賽過我最愛吃的北方的芝麻火燒。後來我們在進藏的途中,多虧了這種十分耐放的食物。而且,不論它的實用價值,我本身就很喜歡吃。後來回了廣州,還老去三元里去買新疆人在門口烤的饢。吃上好幾天呢。

而真正給我感觸最深的,是喀什的巴扎。

巴扎就是集市,尤其是東門的巴扎是南疆最大的,也是最出名的熱鬧。要禮拜天才有。剛好被我們趕上了。我一直無法忘懷那種塵囂盪滌的熱鬧場景。家家坐着驢車,趕着牛羊,穿着盛裝,一路上煙塵滾滾,但卻十分動人。我到現在爲止也不能完全明白我爲什麼如此地感動。甚至那普通得有些雜亂的一幕可以令我感動得想落淚。似乎突然之間就明白了什麼是生活。

突然就發現了一些我其實一直都在尋找着的答案。然後我們在那琳琅滿目的巴紮上穿梭,在鮮豔的紗巾旁流連,在維族的小花帽前挑挑揀揀,在各種有用的沒用的東西面前好奇地問價然後空着手走開,後來終於買到了兩把英吉莎小刀,正好做爲我們入藏路上防身不足,壯膽勉強的一件武器。我和荔枝雖然逛得很帶勁很興奮,但我卻一直沉浸在那種感動裡無法自拔。

後來我回過頭來想,也許是那份生活所泛出來的底蘊震撼了我吧。這真的不能算是一個很美麗或者很富庶的小城,但生活在這裡的人們卻都非常滿足。他們有自己的禮拜堂,有自己的最鍾情最可口的美食,有自己的熱鬧的巴扎。有自己的親情愛情友情,有自己熟悉並駕輕就熟的生活軌道,一切都在生活本身中有條不紊地行進着。世世代代生活在這裡的人們並沒有羨慕別人的習慣。因爲他們的生活很美好,很平靜,很有滋有味。這就是家的感覺吧。

我還記得媽曾對我說過,世上好地方多了,但都不是你的啊。只有你紮了根的地方纔是最好的。但我當時並不以爲然。總是不知疲倦地穿行在別人的城市中。現在纔有了那種驀然回首,燈火闌珊的了悟。我爲生活本身的魅力所折服,所震撼了。我突然知道了什麼叫日子,什麼叫平凡,甚至,什麼叫幸福。我想,這就是爲什麼我所看到這裡的人們都那麼從容安詳,那是因爲他們有底氣啊。來自踏實生活的底氣。其實,在繁華的大都市中,那些營營役役,每天焦慮不堪的人們,也許可以有更多的物質享樂。但在同樣平凡的生命中,我覺得這裡的人的生活品質也許更高一些。我到現在還是不大說得清我曾深刻感受過的這種感動。直到看到任點的文章裡的一句話:“生活在這樣的小鎮中我理解了福克納爲什麼一生都不曾離開他的小鎮。也理解了洛克爲什麼寧願死在玉龍山下的花叢中。”

是啊是啊,這也就是我所理解和感受到的啊!

後來我還去了香妃墓。那時還沒有瓊瑤來編了個火遍大江南北的《還珠格格》。香妃也沒有現在這麼家喻戶曉。我也想象不出“你是風兒我是沙”的故事,唯獨立在那個綵緞遮蓋着的棺木前,很是悵然,我只知道,這個遠離了家鄉的維族女子,在異鄉一定不會幸福。哪怕是最富足奢靡的皇宮,哪怕是得到萬人之上的皇上的寵愛,又怎能抵消那失根的痛苦和失落呢?家,家鄉,就是這樣一種東西,生長於兮,甚至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一旦離開,便清晰地凸現出來。辭痛我們,撫慰我們。

難忘喀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