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爲清寒家庭 獨留孩童已非首次

易姓小兄妹命喪火窟阿公昨指着火場前的兒童腳踏車難過說:「我2個孫子都很喜歡騎這輛」。(陳淑芬攝)

深夜惡火吞噬易、邢兩家3名幼童臺中市社會局表示,易家全家人都領有低收入戶補助,邢姓女童父親領有特殊境遇補助,事發時負責照顧3童的易母,是否將3童留在家中,自行外出買消夜導致悲劇,還需調查,若獨留6歲以下兒童在家,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接受親職教育或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鄰居透露,易父疑似酗酒、不當管教小孩。易家阿公則反駁,兒子不會喝酒,也不會打小孩,但兒子經濟不好,從事油漆雜工,收入不穩,媳婦則在1樓理髮店上班。

針對鄰居指控,社會局表示,易家確有多次通報紀錄,但社工探訪評估後,認定爲獨留與不當管教,但孩童並無人身安全問題,因此未予安置,也曾安排易母上親職教育課程

邢姓女童爲父親與前妻所生,邢父帶着女兒王姓女友同居,被社會局列爲特殊境遇家庭因易家是社會局兒少保護個案邢家列爲脆弱家庭,社會局將協助後續事宜。有禮儀公司得知家屬都是清寒家庭,已主動表示願替3名孩童免費辦後事,目前市府也安置受災戶7人至旅館暫住。

中市府都發局表示,該民宅有1樓合法建築文件證明,但沒2樓以上建築資料,均屬違建,3樓甚至是鐵皮加蓋,又用木板隔間出租。因是1995年前的既存違建、依法可緩拆,但屋主分租違法,最高可罰30萬元;是否涉公共危險罪,由檢方認定。該民宅已發生火災、有公安疑慮,將於火警調查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