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保障體系:完善四塊“拼圖”

近年來,氣候變化帶來各種極端天氣事件。世界氣象組織確認2023年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年份,預計2024年平均氣溫可能更高。

日前,在由中國再保、中國保險學會共同主辦的推動國家巨災保險保障體系建設專題調研會上,專家學者就一系列巨災保障體系問題展開討論,並提出逐步完善我國巨災保障體系的四塊“拼圖”。中國再保總裁莊乾志表示,氣候變化背景下重大自然災害明顯加劇,人民保障需求不斷提升,加快健全巨災保險保障體系已成爲保險業十分緊迫的責任和使命。

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在我國巨災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巨災保險包括政策性巨災保險和商業性巨災保險。從商業巨災保險來看,近年來,隨着我國保險深度和密度的增加,財產險和工程險涵蓋地震、颱風/洪水風險暴露不斷上升。“根據再保險續轉數據統計,2013-2020年,10億元以上巨災損失事故共6起,佔巨災事故總損失金額的50%。”中再產險創新業務部總經理周俊華介紹,“2022年底地震風險暴露達80萬億元,2014年以來複合增長率19.2%;颱風/洪水風險暴露達到136.3萬億元,複合增長率10.6%。”

從政策性巨災保險來看,國家層面的中國城鄉居民地震共保體成立以來,在歷次災害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累計賠付超1億元。2024年2月24日,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印發《關於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範圍 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在原有住宅地震保險基礎上擴展保障責任,提升保險金額,支持商業巨災保險發展。“地震共同體升級爲巨災共同體,將極大可能帶來保費規模迅速增長。”周俊華說。

在地方層面,2014年以來,各地政府相繼針對區域特點,開展符合當地實際的巨災保險探索。周俊華介紹,截至2023年,廣東、廣西、山東以及深圳、寧波等地根據當地災害特點和保障需要,陸續建立地方性巨災保障制度,估算保費規模已達10億元,從2014年到2023年,年均複合增速超過40%。

“保險在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中發揮的作用愈加凸顯。然而,巨災保險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制度建設、保險保障及科技賦能等方面均有待持續完善。”周俊華認爲,應推動巨災保險立法,加大巨災保險政策支持,完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擔機制,豐富巨災保險產品體系,提升風險減量服務水平,加強科技賦能巨災風險管理。

巨災模型

中再巨災風險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方京認爲,巨災模型是巨災風險管理的“芯片”。

巨災風險具有低頻高損特性,依賴傳統精算方法無法估計其尾部風險,不斷變化的風險標的也限制了歷史損失經驗的參考價值,巨災模型應運而生。巨災模型是一種用於評估災害潛在損失風險的量化工具,利用數學、物理模型和計算機技術,結合地理信息系統(GIS)對承災體可能遭遇的災害事件作概率分析和損失模擬。

“巨災模型作爲識別、評估和管理巨災風險的重要工具,可以更準確地識別風險和量化損失,是建立健全國家巨災保險保障體系的重要工具。”方京介紹,中再巨災自成立起一直堅持自主研發中國巨災模型,融合氣象、水文、工程、地理、金融、計算機等多學科最新研究成果,以我國多源多結構數據爲基礎,構建了符合實際國情的自主知識產權巨災模型,迭代研發我國首個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國地震、颱風、洪澇系列巨災模型。

巨災模型在社會風險治理體系中同樣發揮着重要作用。“比如,我們協助政府建設自然災害管理平臺,量化研判洪澇災害風險,基於洪澇模型定製開發,響應政府對洪澇精細化淹沒水深預警痛點,滿足政府科學防控需求,併爲地方政府提供定製化預警服務,減少落地推進阻力。”方京介紹,中再巨災立足自然災害風險管理需求,發揮巨災模型和風險數據核心能力,融合合作單位風險感知、應急調度、虛擬仿真、通訊網絡等外部力量,打造政府端的災害風險管理平臺。

公共巨災計劃

發展政府支持的公共巨災計劃是建立巨災保障體系的普遍做法。

“從全球看,‘政府+市場’的公私合作、共同負擔成本的發展模式,充分利用各自優勢,是目前比較流行的公共巨災保險發展模式。”中國再保戰略發展部資深經理官兵表示,發展公共巨災保險計劃有四個好處:一是匯聚風險,提升可保性;二是轉移巨災風險,提供巨災保障;三是將保險與風險預防措施掛鉤,降低救災總成本;四是推動災害規律認識和災害評估技術發展。

官兵認爲,中國巨災保險體系建設應處理好政府與市場、財政與保險、中央與地方、短期與長期等四對關係。

第一,應準確定位巨災保險發展的目的,明確政府在哪些環節、哪些領域給與支持,不過分依賴公共投入,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巨災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第二,通過財政支持作用更好發揮保險的風險轉移和保障功能,財政的核心角色是發揮財政籌資便利、籌資能力強且低成本作用,爲巨災保險制度提供融資。第三,巨災風險管理不僅是地方事權,也是中央事權,未來中央和地方政府可能都要分擔巨災保險投入的責任。第四,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還處於初級階段,受到的制約因素比西方發達國家更多、更復雜。需要加強財政政策、社會政策、保險監管政策、災害治理政策等多重政策協調,加強巨災保險整體設計和中遠期統籌規劃。

巨災債券

歷經近20年發展,巨災債券日益成爲巨災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

中國再保國際部總經理助理劉穎介紹,巨災債券是保險連接債券的一種,通過將和保險相關的一些非金融性風險證券化,把保險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以此彌補傳統保險和再保險市場承保能力的不足,實現保險市場、資本市場融合發展。巨災債券通常由中介機構協助發行人先設立特殊目的機構(SPV),再由發起人(比如保險公司)和SPV簽署再保險協議,把巨災風險分給SPV,SPV作爲巨災債券發行人向投資者發行巨災債券。投資者把認購的資金給到SPV之後,爲了安全性要把全部資金放入專門的抵押品賬戶,以投資高流動性和低風險的貨幣基金等產品。在巨災債券存續期,SPV按照約定條款向投資者支付票息。債券到期後,若未達到約定的觸發條件,SPV則變現抵押品賬戶,並向投資者返還本金;若發生觸發標準的巨災,SPV則動用抵押品賬戶資金向發起人進行保險賠償,並將剩餘本金歸還給投資者。SPV存在的意義主要是爲了規避發起人和投資者之間的信用風險。

目前,包括巨災債券在內的各種保險連接債券,存量規模已超1000億美元。由於巨災債券期限更長、流動性更好、條款更加標準化,成爲單一佔比最高的一種保險連接債券。

本文源自: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