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遭攔漱口水吐進酒測器 重驗過關另吃毀損公物罪
▲ 玉里鎮何姓男子酒駕遇警攔查酒測。(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花蓮縣玉里鎮一名何姓男子開車行經觀音國小前,因身上有些許酒味遭警攔檢並執行酒測,警方先提供礦泉水予男子漱口,並指導酒測吐氣程序,何男企圖規避檢測,竟將口內之漱口水吐進酒測器裡,造成機器當場故障,警方依毀損公物罪嫌將何男移送法辦。
玉里警分局春日派出所所長陳勉黎及觀音所警員鍾享旻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攔查一輛自小客車,發現何姓駕駛人講話時有些許酒味,於是請男子下車接受酒精濃度檢測。
何姓男子企圖影響酒測結果,竟將口中口香糖堵住吹管,並將漱口水吐進吹管內致酒測器毀損無法使用,經請求支援,以另一酒測器再測,結果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警方另將何男以涉嫌觸犯刑法138條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罪,移送偵辦。
所長陳勉黎也藉此呼籲民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或企圖規避酒測以免因小失大,並提醒民衆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導致一輩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