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女沒繳3萬罰緩又搞失蹤!書記官追到她南澳老家 老母幫繳清

陳母愛女心切,自掏腰包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交付書記官,代女兒繳清罰鍰,本案最終全額徵起。(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一名陳姓女子前年6月間因酒駕遭罰3萬元,因疫情失業沒收入,而未依限期內繳納罰緩,又神隱搞失蹤,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承辦書記官遠赴陳女南澳的老家,查明行蹤及財產狀況,陳母愛女心切,自掏腰包代女繳清罰鍰。

宜蘭分署表示,26歲的陳女於前年6月間在臺北市因酒駕遭罰3萬元及吊扣駕駛執照24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陳女雖在裁決所辦理18期分期繳納,但只繳了2期3200元后即未續繳,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多次核發執行命令,均未執行到陳女財產,多次傳訊也未到。

宜蘭分署承辦書記官爲查明陳女行蹤及財產狀況,遠赴陳女位於南澳鄉的老家,書記官見屋內燈光亮着,明顯有人在家,多次敲門均無人迴應,鄰居見狀熱心協助書記官聯繫陳母,才知陳母在屋內聽到書記官找上門,嚇到躲起來不敢應門。

在鄰居的協助下陳母才配合書記官,聯繫久未返家的陳女,陳母在電話中一開始就怒斥女兒酒駕,但對談中得知女兒這幾年因疫情失業無收入、經濟狀況不佳,在書記官向陳母解釋拒繳罰鍰的後果,存款及薪資都會被扣押,且如果僱主知道女兒有欠繳罰鍰,也不敢僱用她。

因陳女纔剛滿26歲,陳母愛女心切,自掏腰包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交付書記官,代女兒繳清罰鍰,本案最終全額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