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7年前毒駕及罰單欠罰鍰16萬 浪子回頭慈母幫忙繳清

屏東分署執行員開單給義務人母親繳款。(翻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屏東分署執行員曉諭利害關係後,義務人終於繳清 7 年前毒駕罰單。(翻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屏東一名男子2017年間毒駕被屏東監理站裁罰9萬元,另外還有數筆交通罰單及毒品罪被裁處之罰鍰近16萬元,執行署屏東分署2019年起曾多次扣押義務人的存款和薪水,但執行無着,適逢分署配合法務部展開全國毒駕及酒駕專案強力執行,執行員希望能收回這筆欠了7年的呆帳,因此致電義務人催繳。

執行員確認男子駕照已被吊銷,向義務人勸諭他還年輕,有些工作會希望求職者必須有駕照,建議他去重新考照,男子表示確實很想重新考,但是礙於有罰鍰案件未繳清目前不能考照。執行員向他說明依照現行的法規,如在分署辦妥分期並繳納第一期款項,由分署出具分期筆錄後,監理機關應會同意他重新考照,義務人遂表示願意辦理分期,並會請父母來擔任擔保人。16日義務人的母親現身分署,她向承辦人表示覺得當分期擔保人實在太麻煩了,便直接將男子近16萬元的欠款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表示,無照駕駛只是製造更多的罰單及其他用路人的風險,且因 無照駕駛發生事故,在法律上將成爲有過失的一方並影響自己的民事求償權 利。分署希望男子可以順利考照,用新駕照開始新工作也珍惜家人爲他重啓的新生活。毒駕和酒駕一樣危險,分署呼籲響應毒駕酒駕零容忍,不吸食毒品,飲酒吸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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