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鞭刑會議結束 唐鳳:提案人、連署人皆反對
▲唐鳳日前與媒體茶敘時,不願表明對酒駕鞭刑的立場。(圖/記者張暐珩攝)
酒駕要不要鞭刑?有民衆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後,超過2萬7簽名網友覆議,因此政委唐鳳12月1日對此召開「開放政府聯絡人(PO)」例行協作會議處理該案,但結果顯示,包括公務同仁,以及提案人、連署人等與會者,都認爲「鞭刑」並非嚇阻酒駕的最佳途徑。他也強調,任何公共政策都不應該由行政院來扮演「否決者」的角色。
唐鳳指出,針對「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 增加 鞭刑制度」連署案。會議的過程與摘要,已在行政院政務會議進行報告,也於 12 月 5 日在網路上公開。當天,包括公務同仁,以及提案人、連署人等與會者,都認爲「鞭刑」並非嚇阻酒駕的最佳途徑。
因此,從防治的角度,應優先思考如何窮盡其他更爲可行的方法,並須從事前、事中、事後分階段進行。此外,酒駕肇事發生後,政府除了懲罰肇事者,也要加強對受害者的協助;更進一步,要了解肇事者背後的結構性成因,纔有機會預防下一次肇事的發生。
唐鳳強調,雖然本案具有相當爭議,事前也得到許多媒體的報導與分析,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與討論。但是他們仍然以一貫中立、公開的方式來籌備,以及舉行協作會議,並未有所不同。至於有外界聲音認爲,協作會議討論這樣的議題,有耗費行政資源,或不夠堅守人權底線等問題。他們堅守的立場是:
第一,任何公共政策,除非與憲法相牴觸,否則都應該有討論的空間。特別是,不應該由行政院來扮演「否決者」的角色。
第二,協作會議的價值,不僅限於對政策的改變或創建,而是在多方利益關係人的討論過程中,增加所有與會者彼此的相互理解,促進共同學習。「開放政府聯絡人(PO)」協作會議從啓動至今,約莫 8 個月。做爲開放政府的實證場域,我們在過去 25 次的協作會議中,努力累積經驗,不斷調整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