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取締開罰未戴口罩 臺南交大:網傳假消息要查證

▲有網友社羣平臺上轉傳,5月17日開始(未戴口罩)者警察會罰款3000到 15000元,臺南交警大隊指出這是假訊息,請民衆不要輕信並轉傳。(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近日國內疫情升高,造成人心不安定,有網友于社羣平臺上轉傳,「5月17日開始(未戴口罩)者罰款3000到 15000元」,並指系警察開罰,臺南市交警大隊16日指出這是假訊息,請民衆不要輕信並轉傳。

交警大隊指出,該訊息強調目前已有人在當抓耙子,騎機車未戴口罩被照相罰單,將開3000到15000元,並強調,5月17日開始實施,呼籲民衆小心警方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處罰騎機車未戴口罩之規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大家全力防疫不要任意散播未經查證的不實消息

「疫情嚴峻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臺南市長黃偉哲15日立即召開防疫會議後立即指示不論是到市場或是超商,未戴口罩者經勸導不聽,就蒐證移送衛生局裁罰,超商及賣場等也一樣,除業主拍照舉證外,若情節嚴重不聽勸導,甚至可以調監視器舉證開罰,必要時警察單位會全力配合。

非常時期網路上散播,容易造成恐慌及誤導,臺南市警察局並未對騎機車有戴安全帽不戴口罩者開罰,但仍誠懇的呼籲大家外出就戴上口罩以免成爲防疫的破口

涼感恆溫不開冷氣也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