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息「旗美有案例」 法官判不罰原因:後面還有句「要戴口罩」 

▲鄭姓男子PO文指出旗美地區案例警方調查(圖/翻攝爆廢公社)。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鄭姓男子日前在臉書社團內門. 旗山. 大小事」貼文指出「新冠肺炎在旗美地區已有個案」,並呼籲網友前往人口密集地區一定要將口罩戴起來,警方發現並介入調查後,將鄭男社維法送辦,不過旗山簡易庭審理後認爲,即便貼文消息不實,但戴口罩的確是防止病毒傳染方式,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在1月26日晚間在臉書社團貼文,指出「武漢通報,旗美地區已有個案,高醫三民五案義大燕巢一案」,要網友前往人口密集地區要戴口罩,又說「請看圖片,不要詢問,多點提防也不會怎樣,一堆人抱持懷疑心態」,本案經旗山分局瞭解後,傳喚鄭到案說明,鄭坦承有貼文,但堅決否認自己涉犯涉違法,且當時只是對話截圖後轉發,原意只要要提醒大小多多防範疫情

但警方訊後認爲他貼文恐怕已涉嫌散佈不實謠言,害聽聞產生恐慌,足以影響安寧秩序,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案件移送到旗山簡易庭審理後,認爲在目前資訊紛飛的時代讀者不見得有辨別、判斷真僞,甚至是查證的能力,也因此容易偏信發佈者所揭露的新聞資訊,且目前的確難以要求閱聽人進行查證,鄭的舉止威能證明他有轉發的行爲,但又無法證明他知道訊息真假後有故意轉發的行爲,後續鄭男得知是假消息後也立即刪文。

法官表示,鄭男供稱原意只是提醒大家小心防範疫情的說法應該可採信,且口罩本來就是防止病毒傳染的一環,要民衆多注意應該也不會讓聽聞者心生畏懼或恐慌,不至於影響公共安寧,也認爲目前沒證據顯示鄭的行徑是屬於散播不實消息,不符合社維法構成要件,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