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件將開庭 男方涉嫌侵犯孩子隱私?

“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事件當事人陳志顯起訴妻子及“第三者”的訴訟將於12月28日在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2月23日,陳志顯在社交賬號發佈視頻公佈了上述消息。

2022年3月,長期在外工作的陳志顯發現妻子和另一男子在外面開房的事實。之後,他對三個孩子進行了親子鑑定,結果發現三個孩子都不是他親生的。此事引發全網關注。

“我至今不知道3個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事情發生後,我被拉黑了,也沒有得到任何解釋,我也不想去聯繫了。”陳志顯很無奈。

他說他對孩子們是有感情的,畢竟在一起生活了這麼久,但是孩子們現在已經不理他了,跟他斷了聯繫。

此事引發關注之後,陳志顯也遭到了各種指責,有人說孩子是無辜的,他這麼做是侵犯了孩子的隱私。

陳志顯對此表示很委屈,他說他這麼做也是無奈,雖然他也想保護孩子,但自己的冤屈無處訴說,同時也有親友說他窩囊,給父母丟臉。

受到事件影響,陳志顯已經一年多沒有工作,舉債處理此事,精神遭受打擊,每晚都失眠。

許多網友認爲陳志顯應該得到精神賠償,女方要承擔法律責任。

有律師稱,從刑事犯罪角度來說,婚內出軌或生育子女的問題通常不涉及刑事犯罪。

但如果其中還存在具體的欺詐行爲,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比如涉及僞造孩子親子關係鑑定文件等。

如果確定孩子們並非生物父親的子女,法院大概率會支持返還撫養費。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也有相關的規定:與他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育有孩子的行爲違反了夫妻之間的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法律規定,且造成了當事人的精神痛苦,所以當事人的配偶屬於有過錯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可通過民事訴訟向對方索要賠償。以北京、上海兩地爲例,根據檢索到的欺詐性撫養相關案例,法院判決賠償精神損失費大概在1-5萬之間。